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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2016年北京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任职培训科目指南》的通知
信息来源: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:2016-03-14 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各区人力社保局,市属各委、办、局人事教育处:

  根据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》、《北京市贯彻落实<2013¬—2017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>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现将《2016年北京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任职培训科目指南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6年3月10日

2016年北京市公务员

初任培训和科级任职培训科目指南

  一、公务员初任培训

  (一)必修课程(56学时)

  1.政治理论(8学时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党规党纪、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、五大发展理念、市委第十一届五次、六次、七次全会精神);

  2.《宪法》与法治中国建设(4学时);

  3.《公务员法》及其实施(4学时);

  4.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诚信建设(4学时);

  5.市、区(县)情教育(4学时);

  6.公文写作(4学时);

  7.京津冀协同发展(4学时);

  8.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(2学时);

  9、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(8学时);

  9.保密教育(2学时);

  10.廉政教育(4学时);

  11.政务礼仪(4学时);

  12.五大发展理念与首都科学发展(4学时);

  (二)选修课程

  1.拓展训练;

  2.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;

  3.公仆意识主题教育;

  4.群众路线教育(讲座、基层生活体验);

  5.机构编制与运行程序;

  6.调查研究方法与调研数据处理;

  7.有效沟通;

  8.会议筹备与组织;

  9.公务员职业发展规划与角色转换;

  10.窗口单位实践锻炼。

  二、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

  (一)必修课程(60学时)

  1. 政治理论(8学时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党规党纪、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、五大发展理念、市委第十一届五次、六次、七次全会精神);

  2.《宪法》与法治中国建设(4学时);

  3.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(8学时);

  4.五大发展理念与首都科学发展(8学时);

  5.科长的职位分析和能力要求(4学时);

  6.领导能力提升(4学时);

  7.廉政教育(4学时);

  8.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(8学时);

  9.公文处理(4学时);

  10.保密教育(2学时);

  11.生态文明与宜居环境建设(2学时);

  12. 京津冀协同发展(4学时,研讨、分享)。

  (二)选修课程

  1、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;

  2. 国际形势与国家安全战略;

  3. 社会转型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;

  4. 突发事件处置;

  5. 沟通协调能力提升;

  6. 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;

  7. 工作总结与汇报;

  8. 会议组织与管理;

  9. 团队建设;

  10. 调查研究方法与调研数据处理;

  11. 传统文化与官德修养;

  12. 心理调适与健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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